
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独自在出租公寓中从大楼坠落身亡。该房屋阳台栏杆高度为0.93米,低于国家标准。为此,死者父母提起诉讼,索赔115.8万余元。近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二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卖方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向死者父母支付10.9万余元。二审判决驳回死者父母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出卖人出租不符合mga国家相关标准且对承租人存在不安全因素的房屋,冤枉了死者。死者家属作为监护人,将死者独自留在家中,不予理睬。加强监督,这也是大罪。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独自一人住在出租屋内,从大楼坠落身亡。房屋阳台栏杆高度为0.93米。资料图:一男子出租屋坠楼身亡,父母状告卖家索赔115万元。去年12月,胡某、陈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卢某、江东、江伟、黄某赔礼道歉,并按50%赔偿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医疗费等115.8万元以上。一审法院认定胡某、陈某违法。陈某出生于1994年1月,一生患有精神分裂症,构成二级精神障碍。卢某和江某已结婚,江某是他们的儿子,黄某是江某的前夫。 2015年7月9日,陈某兰、陈某雷从陆某租下宜春丰城市六楼房屋居住。这该层阳台栏杆高度0.93米。此后,陈某兰和陈某就住在该房子里,陈某雷在丰城时也住过。 2021年5月6日,陈某雷向卢某发出承诺书,称“由于我弟弟陈某自身患病,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我家人将承担责任,与地主无关”。陈某兰签署了承诺书。 2022年10月16日下午,那胡陈走出自己租住的大楼。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陈某兰、陈某雷花费医疗费8.2万余元。此后,胡某、陈兰认为陈某居住在卢某等四名被告无照经营的旅馆内。四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房屋,给生活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电子商务,导致陈某死亡。胡、陈向四名被告索要赔偿未果后,遂诉至法院。法院还查明,涉案房屋位于凤城市某小区。 2002年7月,卢某获准在涉案建筑所在地建房。 2005年4月,卢某申请办理了涉案房屋一至二层的产权证书。房屋业主户籍为卢某,总层数为2层。涉案房屋为2011年拆除重建的2层楼房,为6层砖混结构,但产权尚未登记。卖方被处以房屋栏杆高度低于国家标准10%的罚款,并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一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是旧房被拆除,新建的房屋。两个-s保守的老房子只登记在陆某的名下。陈兰、陈某租房案涉及的房屋也与卢某有关。租金是陆某收的。涉案房屋应视为卢某、蒋某共同拥有的房号。因此,卢某、江某构成本案合格被告。法院还认定黄某、蒋某伟不属于本案被告人资格。同时,虽然支付租金的是陈某兰、陈某雷,但死者陈某兰与陈某兰共同居住在涉案房屋内,因此两方实际上形成了房屋租赁关系。法院指出,卢某、江某作为未成年人,必须将质量满意的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六层及以下露天区域的栏杆净高不得低于1.05米。房屋栏杆的高度如果卢某、江东没有符合上述规定,则不存在安全原因,对陈某的死亡负有责任。为此,法院判决卢某、江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丰城市人民法院在认定陈某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合计损失109.3万余元后,作出一审判决:卢某、蒋某东承担陈某死亡造成的损失10.9万余元,并驳回其他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胡某、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涉案家庭不安全因素是导致陈某摔倒的主要原因,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即75%以上的责任)。法院二审认为,卢某、蒋某作为出租人,租赁的房屋不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对承租人存在不安全因素,对陈某的死亡负有过错。陈某兰作为监护人,将陈某独自留在家中,疏于监管,也是一大罪过。考虑到整个案件的情况,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是不恰当的。据此,今年10月10日,宜春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张迅 评论 王广东 拓展阅读 中国母亲在韩国坠楼身亡:将2个月大的孩子从火海中抱起,自己身亡。从起火原因到逃生场景,这起事故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可以避免”的遗憾。文字|李思训 2025年10月20日凌晨,韩国乌山市一栋五层商住混合楼发生火灾。大火冲向天空,一片漆黑空气中弥漫着烟雾。五楼的一户华人家庭被浓烟困在房间里。生死关头,一位年轻母亲将两个月大的婴儿交给隔壁楼的邻居求助,却在逃跑时坠楼身亡。图为火灾现场。据韩国警察和消防厅通报,火灾于20日凌晨5点35分左右发生。火源位于大楼二楼。一名韩国妇女试图利用早上的时间点燃喷雾剂来杀死屋内的蟑螂。他无意中忽视了床以及床上堆积的垃圾和杂物,这也导致明火迅速蔓延到楼上。 “他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说用喷雾剂和打火机可以很快消灭蟑螂。”警方在初步调查中透露,“纵火者曾多次纵火,但这次他忽略了内部燃烧”。乌山市果川洞的这栋建筑是一栋商住混合结构,一楼为餐饮店,二至五楼为住宅楼,共有30户人家。火势迅速从二楼向上蔓延,楼梯很快被浓烟封锁。40分钟后,消防队员将火扑灭,但包括婴儿和老人在内的8名居民因吸入烟雾受伤。最令人不安的场景出现在五楼。住在顶楼的是一个年轻的中国家庭,他们的丈夫、妻子和两个多月大的孩子被困在房子里,火势从下面蔓延,邻居们记得听到婴儿的哭声,有人敲着窗户大喊:“救救孩子!”由于这栋楼距离隔壁楼不到一米,两栋房子之间的窗户几乎相抵。她抱着孩子站在窗台上。在邻居的帮助下,他艰难地将婴儿从窗外递了出去。隔壁大楼的居民将男孩抱起,小心翼翼地将他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就是这样,父亲试图爬出窗户逃跑时,从五楼掉了下来。他被送往水原亚洲大学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于当天上午10时40分被宣告死亡。其丈夫成功逃脱,婴儿也已脱离生命危险。这名中国女子在试图爬窗逃生时不幸从五楼坠落。火灾发生后,韩国警方将被困二楼的居民列为主要调查对象。该女子承认,她在使用喷雾剂和打火机“实验杀死蟑螂”时不小心引发了火灾,并表示她“没想到会着火”。乌山警察局负责人表示火灾最初被裁定为“重大过失事故”,嫌疑人因“过失死亡”和“火灾”被捕。消防部门还指出,喷雾中含有高浓度的可燃气体,与打火机的明火结合时很容易造成偏转。韩国消防厅指出,此次火灾再次暴露出火灾突发事件中“商住混合建筑”的隐患。这些建筑大多是本世纪从头开始建造的,层高较低,逃生路线狭窄。当楼梯被烟雾堵塞时,居民几乎没有其他逃生途径。 “这些建筑很多在审批过程中主要用作‘商店’,后来改建为住宅用途。”在居民的实际生活中,安全隐患长期被忽视。他逃亡的过程中,充满了“可以避免”的遗憾。如果邻居没有想到模仿网络视频“农药喷火灭蟑螂”,火灾就不应该发生;如果大楼有足够的防烟逃生设施,母亲本可以逃到孩子身边;如果火势的逃生通道没有被堵住,她也不必做出那个孤注一掷的决定。 10月21日,中国大使馆未发表任何相关声明。据相关媒体报道,母亲的遗体被转移到医院太平间。目前,孩子已被其父亲抚养,健康状况良好。婴儿“奇迹般”安然无恙,成为这场悲剧中的“唯一光明”。韩国一些社工组织也发起网上筹款,帮助失踪父子支付生活费和法律援助。
特别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包括照片或视频,如有)由用户上传并发布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的s。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