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大象的“袋子面条”中的“最多”实际上是商
发布时间:2025-06-11 09:05
白象“多半袋面”中的“多半”竟是商标,算消费欺诈吗?律师解读6月5日,主题“大多数白大象的瞬间面条都是商标”,该主题引起了热门搜索清单,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最近,许多网民报道说,一系列“大多数一半面条”和“大多数半桶面条”系列产品表明,“大多数”是包装中注册的商标,要求该公司“在宣传中执行文字游戏”。作为回应,官方的Baixian食品客户服务人员说:“大多数'实际上是商标。产品的具体权重是基于包装。产品本身没有问题。”据媒体报道,除了“多数”商标外,Baixiang Food Co,Ltd还成功地注册了“将近一半的袋子的白大象”商标,并申请了注册商人标志,例如“大多数半袋2代”和“半袋”,但商标地位显示不良。这一事件引起了与网络的激烈讨论。一些网民觉得他们被欺骗了并认为Bai Xiang正在玩文字游戏,并使用商标误导了消费者。一些网民还认为,如果您为使用不同食物的消费者提供选项,可以通过其他更清晰的包装方法提醒他们,而不是使用易于理解的商标。那么,“大多数面条袋”和“大多数水桶面条”包装中的口号是吗?是否怀疑欺诈性买家?商标注册时对重要性有什么要求?以非标准方式使用商标时会出现哪些法律后悔?让我们看一下“法治日常法治”的成员卢Yinping律师的专业解释,也是北京Kangda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1。“大多数面条袋”包装中的口号和“大多数桶面”形成了错误的广告?是否怀疑欺诈性买家? Lu Yinping:为了确定宣传口号是否产生虚假广告,您可以使用广告法的第28条,也就是说,“ WHen广告是对具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的消费者的作弊和欺骗,它会产生虚假的广告。”实际上,本质比正式内容更重要。白象“大多数是一半的面条”和“大多数半桶面条”和“面条的大部分面条”,“面条”结合在一起,在包装中促进了“大型促销者”,这是一个很容易获得的范围。标准,如果从相关的角度来看,“大多数”是从许多方面进行 - 从许多方面进行的分析。零件,两次满足”也写了包装旁边。这种组合很容易引起无聊的消费者。因此,如果加法没有达到显着的水平,也没有合理的解释,则它符合广告法第28条对“使用的虚构影响”的规定,并产生虚假的广告。此外,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法律的基本规定,运营商应提供产品信息真实而全面,而Baixian的宣传包装可以轻松地使消费者犯错,这违反了消费者意识到贸易权利的权利。如果白大象可以按时优化包装并清楚地显示产品部分,则可以降低法律风险。目前,其宣传包装引起了这一欺诈性广告和怀疑的欺骗性买家所感知的争议。 2。商标注册时对重要性的要求是什么?如果商标否正确使用的情况可能是法律后果吗? Lu yinping:关于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商标法》第11条明确指出,除非使用商标并具有意义,否则直接描述商品特征的单词未注册为商标。因此,描述性词汇通常很难注册。在商标考试过程中,如果描述产品特征的词汇被注册为商标,则有必要证明它已经连续五年专门使用,并完成了对公众理解的复兴(例如ng“ ele.me”)。在注册之前,“大多数”一词在同一行业中广泛使用,很难证明其独特性。因此,“最多”一词直接指向食物成分大小的大小,具有自然的显着缺陷。企业在使用Tradema时可以应对不同的法律风险RKS以非标准方式。根据当前的报告,该应用程序被拒绝了,因为它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数量和无效的意识。此外,如果商标的不规则使用会产生不正确的广告或虚假广告,则监管机构可能会根据广告法和反对竞争法对相应的罚款。如果Baixiang的商标使用误导性的消费者和对消费者权利有害,则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要求赔偿;如果它为竞争对手带来不公平的竞争,其他公司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民事付款。 3。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注册商标,广告和销售产品以避免法律风险时,企业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Lu Yinping:企业可以优化商标注册技术。对于描述性词汇,解决方案“ combi的组合可能会采用国家 +图形转换。在《广告法》第9条中,企业还应在包装设计中立即介绍“雷区”,并在变更和合法性之间找到平衡,而企业也应在产品开发的舞台上进行法律审查,而不是在造成后的情况下,在商业价值之间进行了误解。包装和宣传,可以按照消费者权利保护法执行的权利保护程序是什么? Lu Yinping:消费者应在网上购买商品和离线购买商品时仔细确认产品信息,并尝试将或视频拆开或视频时他们购买时购买的重要物品。如果存在问题,则应尽快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的物理商品,与商人的沟通和谈判记录,交易记录等。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第55条规定,如果运营商承诺欺诈性的欺诈行为,则应增加对消费者的赔偿,并将其赔偿的赔偿额提高,并根据消费者的赔偿金,并将其赔偿。商品服务;如果补偿金额小于500元,则应为500元。消费者可以要求基于罚款的On这条规定。作者|法律每日全媒体记者Zhu Chanchan